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 综合食堂装修设计及改造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2 17:32作者来源:芜湖造船厂浏览次数:0

第一章  项目服务需求书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本项目包括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综合食堂整体装修设计改造(含后厨设备)。

2、综合食堂位于公司内厂,总计两层,一层建筑面积约2700平米(含后厨区域1200平米),二层建筑面积1900平米,共计4600平米,需设计不少于1200个餐位,就餐区需保障单餐就餐人数2000人以上。

二、餐厅升级改造要求简介

1、为提升公司食堂环境,扩大公司食堂用餐面积,计划对公司综合食堂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公司日益增加的人员用餐需求,具体改造方案如下:

1)为扩大餐厅用餐面积,将现有综合食堂1层改为餐厅,设置团膳窗口、独立自助餐区域;

2)为增加餐厅通风和采光效果,将现有综合食堂2层特色窗口调整至二层东西两侧(通燃气);

3)利用闲置浴室和会议中心区域,设置两个独立运营后厨(加工能力分别为单餐2000人和单餐1000人);

4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保留部分浴室空间。

2、食堂升级改造要求:

1)改造方案空间利用合理,餐厅后厨布局科学;

2)装饰装潢需简洁、大方,实用;餐厅各区域(后厨、一层、二层)设计效果图各不少于5张;

3)餐桌椅、灯光、网络配置等材料环保节能;

4)方案预算合理,符合实际。其中包含(拆除、基建、基础装修、主材、暖通设备、消防工程、环保工程、桌椅配置、后厨厨具设备、档口厨具设备)

5)后厨方案应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满足消防验收要求、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第二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1、本项目包括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综合食堂整体装修设计改造。

2、综合食堂位于公司内厂,总计两层,一层建筑面积约2700平米(含后厨区域1200平米),二层建筑面积1900平米,共计4600平米,需设计不少于1200个餐位,就餐区单餐保障约2000人就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造船厂员工综合食堂装修设计及改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

2、具有工程设计相关资质;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国家注册的贰级建造师证书;

5、有相关食堂装修设计工程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开标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对不满足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时,作流标处理。

技术标预审资料投递邮箱:ruanrongrong@wuhu.com.cn

8、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现场实地勘查确认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181500前

2、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峨溪路1号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201400

4、芜湖造船厂员工食堂对外招标,并于4月2014:00递交投标文件。

5、开标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峨溪路1号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2号办公楼5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芜湖造船厂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响应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称: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

商务人员:苏祥

联系方式:18297519227

2、现场勘察招待人信息

称:阮蓉蓉/黄志

联系方式:13955380717/15357896275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峨溪路1号

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招标人

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

芜湖造船厂综合食堂装修设计及改造项目

2.3

项目地点

芜湖造船厂厂区内

2.4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

2.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5.1

招标组织形式

自主招标

2.5.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审。

2.5.3

工期要求

工期:45 

2.6

资格审查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7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8

投标报价

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9

投标

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2.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3.递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帐户开出)

4.缴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收款人: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工行长江路支行,账号:1307023309221513070,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汇款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风险,因迟延缴款而造成的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0

投标

有效期

180日历天(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2.11

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2.12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正贰副,投标文件电子文件贰份(电子文件需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含word、投标文件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PDF版两种格式)

2.13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须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未按要求装订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13.1

投标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1400(北京时间)

2.13.2

递交投标  

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峨溪路1号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2号办公楼5楼开标室

2.14

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01400

开标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峨溪路1号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2号办公楼5楼开标室

2.1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少于7人;

2.16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  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4.2.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2.2 项目经理为贰级建造师;

5.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格式

附:评标办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3天前,以招标文件补遗的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该工程领导组组员起草,组长把关。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发至公司采购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招标文件补遗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招标文件补遗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招标文件补遗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招标文件补遗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补遗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招标文件补遗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遗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标部分、图纸部分组成:

11.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报价总价及清单

11.3技术标部分

11.3.1包括如下:

  (1)设计构思及概况;

  (2)设计效果图;

  (3)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4)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进度表;

  (5)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3.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4图纸部分

 总平面图、效果图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的规格:投标文件为A4印刷本,胶装成册。封面标明文件题目、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图纸为A3装订成册。

12.3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2.4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出现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需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图纸、招标文件、补遗文件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进行总投标报价。

13.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根据设计图计算出的工程实体费用(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13.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3.3.1工程实体费用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编制;

13.4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合价及投标报价(以投标报价表为准,可做投资概算报价),经审定后,将作为竣工结算的参考。

13.5投标人应对各种如施工位置、道路等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现场因素有充分了解,并实地考察现场,任何因忽略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而提出的申请将会被拒绝。

13.6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需标注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并在正式进场施工前提供样品留存;采购费、装卸费、保管费、运杂费等相关费用和风险费用均应计入本次工程报价,中标后综合及各单项单价将不作调整。

13.7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原工程量清单有单价的,按原有单价计算,原工程量清单无单价的,按相关工艺做法计算。

本次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在施工组织、劳动力安排、材料运输、机械设备的使用及现场安全措施、工期、质量、昼夜施工等方面,将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及应承担的风险。

13.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招标文件补遗的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且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8.1.1投标文件胶装成册。

18.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8.2.1写明投标人名称;

18.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投标单位;

  (4)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和第18.2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5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仪式。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3开标程序:

23.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3.3.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5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3.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4.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评 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资格

本工程采取资格审,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4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0.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1.4评标方法和标准

31.4.1综合评估法。

31.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3.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4.中标通知书

34.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4.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5.2招标人要依法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6.履约保证金

36.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3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6.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6.3 中标人必须保证工程不转包、组织机构稳定、工程无重大缺陷、工程进度基本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36.4除因违约被罚没部分外,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验收达到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后1周内予以退还。          


第四章  合同格式与条款

 

 

第一部分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                                           (项目名称)                   所需服务,己接受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对该项目                       (招标编号)                  (标段号,如果有的话)的投标。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

(3)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项目服务需求书

(5)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乙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4.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服务。

5.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天内,入驻现场提供服务。

7.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标准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安全责任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承包人预付款银行保函 

 

(具体格式由担保银行提供)


技术规范

 

中标实施及施工要求

1、中标后做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的组织实施工作。中标单位应保证所出图纸满足国家的规范和标准。在招标单位不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其后期施工图布展实施的报价,须控制在不超过本次投标报价的范围内。如果超出,招标单位有权认为其在投标时采取了不正当的竞争形式,并可采取扣减设计费用、重新设计等方式,补偿招标单位所受到的影响。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购品牌必须与投标时一致,须报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安装。

3、后期实施过程中,如因招标单位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变更图或说明及现场签证,经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若发生未经招标单位签证而形成的擅自变更,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管理和监理工作,由招标单位委托的专业公司完成。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章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三、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遗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四、设备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备注

1

后厨设备清单



1-1

一层后厨设备清单



1-2

二层商铺后厨设备清单



...

...



2

消防设备清单



....

...



3

环保设备清单



...

...



4

暖通设备清单



...

...



5

合计



 

备注:投标人应按工程、设计费用分别报价后汇总投标总价,并填报各项目的具体细项金额。


五、投标报价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备注

1

设计费



2




3




4




5

合计



 

备注:投标人应按工程、设计费用分别报价后汇总投标总价,并填报各项目的具体细项金额。

 


六、项目投标报价表

 

1)装饰工程应填报各项目的具体细项金额,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2)装饰装修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定额计价的相应格式填写,主要包括:

投标总价

工程项目总价表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七、技术标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基本内容。

2.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5.1

2.2劳动力计划表   表5.2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4项目经理简历表  5.3

2.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5.4

2.6投标承诺及保证措施表   5.5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5.1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2)劳动力计划表

5.2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4)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5.3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日期

在建或

已完

工程质量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5.4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6)投标承诺及保证措施

:包括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培训方案等各项服务承诺

八、资格审查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公司在充分理解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申请人在此以(招标工程名称) 投标人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文件的复印件: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2.3、设计资质证书;

2.4、安全生产许可证;

2.5、项目经理证;

以上证书须证实在有效期内。

3.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4.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5.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5.1得到签署,从而我方受到法律约束;

6.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表1                投标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电话

联系人

4

传真

电子邮箱

5

注册地

注册年份  

6

公司资质等级    

7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关年审监督报告)

8

主营范围

1.

2.

9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0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投标人均须填写此表。



附: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投标文件评审

   (一)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5.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工程量清单的;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1.投标文件中当出现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目标(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书填报的为准;

2.投标文件中当出现项目经理名称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填报的为准;

3.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三)详细评审

本办法采用定量百分制综合评价的方法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总分100分。参与竞标的单位现场答疑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一) 技术标评审

项 目

 

 

分值

资信分(10分)

企业资质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加1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加1分,具备安徽省安全技术行业三级资质及以上加1分。(考虑专业资质)

0-3分

企业荣誉

5年以来投标人作为装饰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获得过建筑工程装饰或设计类奖项的,省级的得1分,国家级得2分。以获奖证书为准,提供证书和获奖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0-2分

团队资质

1、投标单位主案设计师为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且为建筑设计专业的加1分,团队中给排水专业的加1分。2、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职称的得1分。3、团队分工明确得1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工长等)(提供不少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此项最多得5分。

0-5分

技术分(50分)

设计构思及概况

1、主题设计明确、构思理念新颖;资料详实、功能性较强,能充分体现设计的理念。

2、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自己的理解,选择不少于3个亮点进行设计说明。

一般得0-3分;较好得4-6分;非常好得7-10分。

0-10分

设计的效果

1、设计合理,效果新颖,能充分体现本项目的设计要求。

2、设计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配置合理、契合本项目需求和定位。

一般得0-5分;较好得6-10分;非常好得11-15分。

0-15分

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1、方案中需体现施工组织措施和手段的合理、可行性。

2、后堂及就餐区交叉施工界面的配合及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的合理、可行性。

3、成品保护(不限于采购过程、施工过程、完工未验收过程、验收未交付过程)的具体措施的合理、可行性。一般得0-3分;较好得4-6分;非常好得7-10分。

0-10分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

1、施工进度计划或网络图编制完善、科学、合理。

2、各工种劳动力计划明确、科学、合理,符合施工要求。

一般得0-1分;较好得2-3分;非常好得4-5分。

0-5分

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基数及措施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标化要求。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制度、保证措施、手段合理。

一般得0-1分;较好得2-3分;非常好得4-5分,竣工后无保修承诺和保修措施的此项0分。

0-5分

以往工程及考察的满意度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以往工程及考察的满意度了解,过往类似工程业绩展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资金情况(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内部管理制度等。

一般得0-1分;较好得2-3分;非常好得4-5分。

0-5分

 

注:每项最终技术得分为评委打分后平均分。

 

 

 

(二)商务标评审

 

 

 

分值

报价分(40分)

价格

有效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将剩余的报价合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准值,投标报价每低于标准值5%,减5分,直至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标准值5%,减10分,直至0分。

 

0-35

价文件编制质量

报价清单的编制需要准确、详细地描述工程项目中的各项工程量,并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一般得0-1分;较好得2-3分;非常好得4-5分。

0-5分

 

说明:以上资信部分加分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同技术标一同装订,评标时不再接收外来资料。

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根据以上表中内容进行独立打分,每项最终技术得分为评委打分后平均分。以上评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确定中标与定标

    (一)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二)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三)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五)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 评标结果

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该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权利,则由招标人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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